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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桑比克强制国有企业向公众出售股份,推动经济普惠发展

作者:莫桑比克商业报 发表时间:2026-03-07 12:55:58 来源:Aim

根据莫桑比克部长会议于2025年2月10日作出的一项决定,所有由国家部委或其他国家机构控制的企业,必须向莫桑比克公众出售股份。该决定直至近日才正式对外公布。

莫桑比克证券交易所董事会主席佩德罗·科萨周五对记者表示,这一举措早已具备实施的必要性。他指出,2011年莫桑比克议会已通过关于公私合营、大型项目和经济特区的法律,要求相关企业向公众发行股份。该法律明确规定,在五年内,国有企业及在关键行业(如银行、保险、电信和水泥等)运营的公司,应向莫桑比克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出售5%至20%的股份。

然而,自该法律颁布以来的十五年间,几乎没有企业依法履行相关义务。科萨指出,目前仅有少数大型企业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不受该法规约束,例如运营卡霍拉巴萨大坝的卡霍拉巴萨水电公司、莫桑比克碳氢化合物公司以及莫桑比克啤酒公司。2025年,这三家公司共分配股息约18.48亿梅蒂卡尔(约合2880万美元)。科萨表示,若更多企业遵守2011年法律,股息分配总额将大幅提升。

如今,政府决定强制执行该法律。根据最新要求,相关企业须在三年内启动合规进程,并每季度向政府汇报进展。据财政部估算,此举将至少影响372家公司,包括多家由外资控股的重要企业。科萨强调:“几乎所有在莫桑比克运营的银行、保险、电信和水泥公司,其股份虽在本国上市,却未在莫桑比克证券交易所流通。莫桑比克人民使用这些企业的服务,以储蓄和税收支持其运营,却未能分享利润。”

科萨表示,政府推动企业在BVM上市,是实现“莫桑比克人有效参与本国财富与资源分配的第一步”。这一政策也体现了总统查波“为年轻人创造投资、创业和构建未来的机会”的愿景。科萨坚信,该决定将带来深远影响,确保莫桑比克人民“有权作为股东,参与本国大型企业和项目的运营,并从其创造的财富中受益”。


莫桑比克商业报编译整理

编辑: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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