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鉴于恶劣天气预报,莫桑比克海事运输研究所于2026年1月11日作出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暂时暂停海上航行。此项措施旨在保障海上人命财产安全,适用于小船、本地客运、手工渔业和休闲活动。
莫桑比克海事运输研究所在声明中强调,所有相关船舶必须立即移至安全地点,并加强监控、检查和控制力度。在航行被重新认定为安全并获得授权之前,所有人员必须强制穿戴救生衣。该机构呼吁海事运营商、小型渔民、客运承运人、旅游运营商及公众严格遵守上述安全措施,共同应对恶劣天气挑战。
莫桑比克海事运输研究所此次发布的禁航令具有明确的针对性。根据声明,暂停航行的范围覆盖全国所有通航水域,禁止对象主要包括小型船舶、本地客运船舶、从事手工渔业的渔船以及各类休闲活动船舶。这类船舶通常体积较小、抗风浪能力较弱,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易发生险情。将这类船舶作为重点管控对象,体现了海事管理机构基于风险分级分类的精准管控思路。类似地,福建海事局发布的《海上大风船舶禁限航管理工作指南》也按照“分级响应、分船别落实”原则,对不同类型船舶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
莫桑比克海事运输研究所在禁航令中规定了一系列具体的安全措施。首要要求是“立即将船只移至安全地点”,这通常指具备良好避风条件的港口、锚地或受保护的水域。深圳海事局的相关规定进一步阐释,船舶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应谨慎选择锚地、锚位,与相邻锚泊船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加强值班,保持VHF不间断守听,主机要处于备车状态,以随时应对走锚等突发情况。同时,莫桑比克海事运输研究所要求加强监控、检查和控制,这与各地海事管理机构的普遍做法一致。例如,福建海事局要求VTS中心对覆盖区内的过往船舶实施点对点呼叫,提醒落实大风防范措施。
莫桑比克海事运输研究所实施禁限航管理的权力来源于国家海事法律法规的授权。类似地,辽宁海事局和深圳海事局也分别制定了《特殊天气条件下通航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恶劣天气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为类似决策提供了明确的法规依据。在国际层面,《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及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要求公司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确保船舶操作符合安全标准,其中包括对紧急情况的准备和反应程序。当天气预报的风力超过客船安全开航限制条件时,船舶不应出港;港口风力达到8级及以上时,一般不进行船舶靠离泊作业,这些规定为莫桑比克海事运输研究所决策提供了技术参考。
莫桑比克海事运输研究所的声明中隐含了对船舶运营者主体责任的要求。根据海事管理的一般原则,港口码头经营人及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承担着收集传递安全信息、落实禁限航措施的主体责任。船舶在遭遇恶劣天气时,应立即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并及时向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报告。这要求运营者必须建立有效的应急沟通机制。《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及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也要求公司保证船长具有适当的指挥资格,完全熟悉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并得到必要的支持,以可靠地履行其职责。
随着气候变化加剧,极端天气事件频发,海事安全管理面临更大挑战。莫桑比克海事运输研究所此次全国范围的禁航决策,反映了海事管理机构对恶劣天气危害的前瞻性预判。科学实施禁限航管理,已成为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的有效手段。此次莫桑比克海事运输研究所的果断措施,不仅关乎即时风险防控,更是推动行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必要之举。
莫桑比克商业报编译整理
编辑: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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